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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
时间:2023-12-21 17:00:49

锅炉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(现已并入生态环境部)发布的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规定的。该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,适用于各类燃煤、油、气、生物质等固体、液体、气体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
以下是锅炉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:

1、烟尘排放限值:燃煤锅炉≤30mg/m³,燃油锅炉≤20mg/m³,燃气锅炉≤10mg/m³;

2、二氧化硫(SO2)排放限值:燃煤锅炉≤50mg/m³,燃油锅炉≤100mg/m³,燃气锅炉≤30mg/m³;

3、氮氧化物(NOx)排放限值:燃煤锅炉≤200mg/m³,燃油锅炉≤120mg/m³,燃气锅炉≤80mg/m³;

4、除污设施使用率:锅炉烟气脱硫、脱硝、除尘设备的总体使用率不得低于98%。



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常见问题(FAQ)

本文涉及的治理思路适用于哪些行业?

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、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,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、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。

如何判断自己的工况适合哪种工艺?

关键看三个参数:风量、污染物浓度与成分。低浓度大风量、高浓度小风量、含尘含油、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,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。

运行中处理效率下降的常见原因有哪些?

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、预处理单元失效、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、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,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。

排放限值应执行哪个标准?

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;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,按较严值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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